锤子科技CEO罗永浩昨天发文谈自己迫签署强制回购股份协议的事情。
罗永浩称近期即将发生的一起锤子科技相关的法院强制执行,来自锤子科技的某一个投资者。该机构在2017年锤子科技的融资过程中,在所有其他投资者都已签字并焦急等待救命投资款到账时,恶意拒绝签字,非常下作地在公司生死存亡之际,乘人之危,逼迫他个人签署强制回购股份的协议。作为锤子科技的创始人,为了给公司续命,他最后不得不签署了这份流氓协议。
再过些天,这个案子的最终裁决结果下来后,罗永浩透露会作出如下安排:
1、按照契约精神,这笔强制回购股份的钱他个人一定会出,毕竟对xx的承诺也是承诺;
2、出钱归出钱,事实归事实,届时他会公布该机构的名称,也公布这个流氓事件的具体负责人及执行人的姓名和头像(引用网络媒体已发表的新闻图片),提醒后来的创业者注意躲开这种手段流氓的恶劣投资者;
3、从优先级上,这笔钱他一定会在所有其他债务全部还清之后最后支付,否则对那些真正意义上的债主们不公平(今年春节后,锤科历史债务还款的速度大概是每月1000多万到2000多万不等,预计年底前后能还完)。
按这个还款/支付的优先级,从法院强制执行令下达后,到还完所有债务和“债务”之前,近一年的时间里,他出差就不能再坐飞机或高铁/动车了(目前他每年平均商务差旅的飞行有100多趟)。
对于罗永浩被迫签署强制回购股份协议,魅族前高级副总裁、现Angry Miao创始人李楠分享了他的观点。
李楠表示前两天有事情找罗永浩帮忙,非常给力。所以这次必须要说明一下:债券优先于股权,先还债再兑现回购承诺没毛病。因为如果事情成了,股权的回报也远高于债券。规则如此,愿赌服输。在债权有序清偿的时候瞎折腾,没什么好处。 (校对/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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