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演现实版“谍战大片”!为证明前员工跳槽字节,百度提供多个视频录像

时间:2022-05-08 07:28:52       来源:腾讯网

为了竞业限制,互联网大厂也是费尽了心思。

红星资本局5月7日消息,中国裁判文书网5月6日披露的一起案件显示,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度”)为了证明前员工潘某婷辞职后去了竞争对手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字节跳动”),不仅向字节跳动办公地址寄去收件人为潘某婷的快递,而且向法庭提供了潘某婷出现在字节跳动办公区、驾车停放在字节跳动地库等多个视频录像,上演了一出现实版的“谍战大片”。

最终,百度打赢了这起官司。不过,裁判文书中并未提及百度提交的这些视频录像是如何获取的。

图据IC photo

百度:前员工入职字节跳动,违反竞业协议

裁判文书显示,潘某婷于2011年4月8日入职百度,曾担任高级经理职务。2017年6月30日,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员工与百度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一年内,百度应当向员工支付员工离职前一年基本工资的1/2作为经济补偿。一旦员工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则需要返还百度已经支付的所有经济补偿,并且支付全部经济补偿的3倍数额的违约金。此外,员工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的,还应当向百度支付赔偿金5万元。

2020年4月2日,潘某婷因个人原因离职。百度向其送达《保密、竞业限制义务告知书》。告知书提醒:2020年4月3日至2021年4月2日,百度按月向潘某婷支付35800元/月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在此期间,潘某婷不得从事与百度或其关联公司从事或拟从事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今日头条、字节跳动及其关联公司等,若违反规定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2020年4月至10月,百度按月向潘某婷足额支付了竞业限制补偿金。后因百度发现潘某婷已私自就职于字节跳动,暂停发放竞业限制补偿金。

随后,百度将潘某婷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潘某婷支付违反竞业限制义务违约金1288800元;返还2020年4月3日至2020年10月2日竞业限制补偿金214800元;支付违反保密义务赔偿金50000元;继续履行保密义务。

前员工:出入字节跳动拜访朋友,拍摄视频侵犯隐私

在庭审过程中,百度提交了多个证据,其中包括:邮件交寄单、邮件查询信息及《取证数据保全证书》,收件人为潘某婷,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43号院2号楼中航广场字节跳动公司/今日头条,2020年9月20日该邮件被签收,签收人为收发室;2020年7月21日至8月7日的视频录像及相应的公证书,证实潘某婷在字节跳动上班及多次驾车停放在字节跳动的地下车库等。

百度提交的证据

对于百度提起的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诉讼理由,潘某婷并不认可。她认为自己不属于竞业限制的适格主体,且百度约定的竞业限制主体过多,限制了潘某婷的择业自由。自己离职后入职北京万泽缘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与百度之间不存在竞争关系,自己的职位和工作内容与百度之间也不存在竞争性。

同时,潘某婷不认同自己在字节跳动上班,其称自己出入字节跳动及停车等原因主要是与朋友有约、拜访朋友等。潘某婷还提供了其与万泽缘公司订立了2020年4月8日至2023年4月7日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书;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内容显示2020年4月至12月缴费单位为万泽缘公司。

庭审中,潘某婷认为,百度提供的多个视频未经拍摄者许可,拍摄视频侵犯被拍摄者隐私,视频来源非法。

法院:违反竞业义务,前员工赔偿百万元

经审理,法院认为,双方签约了《保密、竞业限制义务告知书》,应自觉全面履行。潘某婷在2020年7月至8月期间多次将车停放在字节跳动公司地下车库,多次在工作日期间出入字节跳动,虽称与朋友有约、拜访朋友等,但未就此提供证据予以证明。故潘某婷应依约向百度支付违反竞业限制义务违约金。

法院判决:潘某婷返还百度竞业限制补偿金214800元;潘某婷支付百度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违约金859200元;潘某婷继续履行对百度的保密义务。

法院判决

据中国基金报报道,在调查竞业限制纠纷时,除了经常使用上述类似的手段外,有些公司会向竞对公司前台打探前员工的下落并偷偷录音,或者请私家侦探跟踪录像。甚至还有公司会查竞对公司的体温登记表,来证明员工跳槽后确实在这里上班。

红星新闻记者 李伟铭 李晨

责编 任志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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