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百度前员工跳槽字节跳动被起诉,法院判赔百万元

时间:2022-05-08 09:21:08       来源:腾讯网

又有百度前员工跳槽到字节跳动被起诉。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了一则百度公司起诉其前员工的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判决书,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百度公司的一名潘姓离职员工,向百度公司返还竞业限制补偿金21.48万元、赔付竞业限制违约金85.92万元,并继续履行保密义务。

民事判决书显示,百度此前提出的诉求是,该离职员工在返还21.48万元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外,还应支付违反竞业限制义务违约金128.88万元、违反保密义务赔偿金5万元,三者合计155.36万元。

百度再起诉员工跳槽,索赔百万

百度称,发现于2011年4月入职,2020年4月辞职的潘某婷,已私自就职于字节跳动公司,违反了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为期1年的竞业限制义务,而百度每月向其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3.58万元。百度称,潘某婷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私自到竞争公司(字节跳动)工作的行为已经违反了竞业限制义务,给公司的正常经营管理造成了巨大影响。

为证明入职字节跳动会给百度造成巨大损失,百度提交了内容显示有“今日头条进军搜索引擎,挑战百度”、“今日头条出搜索引擎叫板百度谷歌”的网页截图。此外,百度还提交了向字节跳动办公地址寄出收件人为前员工的快递信息、录制了前员工出现在字节跳动办公区、驾车停放在字节跳动地库的视频等。

对此,潘某婷反驳称,出入字节跳动大楼的原因是与朋友有约,该视频来源非法,侵犯隐私。百度约定竞业限制主体过多,限制择业自由,自己不知晓百度的商业秘密,百度也未证明自己给公司造成了多少损失。

海淀区法院一审认定,潘某婷存在违反竞业限制义务行为,应当依约向百度在线公司支付违反竞业限制义务违约金。对于潘提出违约金数额过高的抗辩意见,经审查,百度在线公司主张的违约金数额约定确存在过高现象,应予以酌减。最终判令潘某婷向百度在线公司支付违反竞业限制义务违约金85.9万元、返还竞业限制补偿金21.48万元,并继续履行保密义务。

南都·湾财社记者了解,这不是百度第一次起诉其前员工跳槽到字节跳动的案件。2018年6月20日,百度方面向南都记者证实,一名前百度员工李某刚因涉嫌违反竞业协议入职今日头条,被百度诉上劳动仲裁部门,面临共计100万余元的竞业限制补偿金退还及违约赔偿。

2018年12月,海淀区法院一审判决李某刚返还2017年12月至2018年8月期间百度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19.5万元;同时李某刚向百度支付违反竞业限制义务违约金63.5万元。对此李某刚提起上诉,2019年5月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百度高管被字节频繁挖角

除了员工职之外,字节跳动大量业务高管也从百度“挖角”,包括曾任百度网页搜索部技术副总监,负责搜索架构的杨震原在2014年受张一鸣邀请离开百度,担任字节跳动副总裁;原百度美国深度学习实验室少帅科学家李磊2016年加盟今日头条;曾任今日头条CEO的朱文佳也来自百度。此外百度搜索前高管孙雯玉、吴海锋,在2019年5月离开百度后共同创立了一家医疗信息相关公司,并吸纳了不少百度员工,该公司随后被字节跳动全资收购,相关团队均加入字节跳动。

双方互诉涉嫌不正当竞争

除了人才挖角战之外,百度与字节跳动两家公司之间亦官司不断,包括互相起诉对方涉嫌不正当竞争等。

2018年1月29日,今日头条通过其官方微信号发布消息称,将对“百度不正当竞争”提出诉讼。今日头条方面称,百度是国内最大的互联网公司之一,垄断国内搜索市场,每日收到搜索请求超过60亿次。此类利用垄断优势进行的“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会严重误导用户,并对相关公司和机构的声誉造成伤害。被逼无奈,今日头条不得不向法院提起诉讼。

2020年12月该案件迎来一审判决,百度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构成商业诋毁不正当竞争。法院责令百度立即停止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原告字节跳动经济损失和合理维权费用50万元,并在其官网和客户端显著位置刊登声明为原告消除影响。

2022年1月28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了该案的二审判决结果,百度网讯相关诉求被驳回,维持一审判决结果,包括发布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字节跳动50万元。

百度也多次起诉字节跳动及其相关公司。2019年4月,百度称今日头条涉嫌大量窃取百度 “TOP1” 搜索产品结果,百度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今日头条起诉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要求字节跳动立即停止侵权,赔偿相关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人民币9000万元,并连续30天在其APP及网站首页道歉。

2021年6月25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开原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等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该案系字节跳动公司在其拥有并运营的“西瓜视频”网站、运城阳光传媒公司在其拥有并运营的“西瓜视频”移动端(IOS端、安卓端)发布标题为“女子微信出现异常,百度搜索微信客服电话,结果被骗两万元”的侵权视频。 法院认为该视频内容明显与事实不符,构成对百度网讯公司名誉权的侵害,裁判结果显示被告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含合理开支在内)8万元等。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马宁宁

关键词: 又一百度前员工跳槽字节跳动被起诉 法院判赔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