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日报》10月23日讯(记者 黄心怡)今年以来,科创板公司回购表现尤为踊跃。本周,又有天微电子、燕麦科技、圣湘生物三家企业发布了回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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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星矿数据和《科创板日报》统计,科创板今年年内共有74家上市公司发布了77份回购方案,远超2021年全年的14家,拟回购金额上限合计超70亿元。
其中,有67家公司实施了股份回购,合计回购金额超30亿元。从已回购数量来看,会通股份、九联科技、南亚新材居前,回购数量均超过600万股。从回购金额来看,南亚新材、奇安信、圣湘生物、奥泰生物等7家公司耗资过亿元。
▍科创板回购行动不断
10月21日晚,圣湘生物发布公告称,董事长、实控人戴立忠提议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票,此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亿元,不超过2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35元/股。
圣湘生物表示,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回购完成后三年内予以转让。值得一提的是,这是圣湘生物年内第二次,上市以来第三轮的股份回购。
除圣湘生物外,燕麦科技、天微电子也于近期披露了回购方案。其中,燕麦科技的回购规模为3000万元至6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21.00元/股;天微电子则拟以3000万元至5000万元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45元/股。
此外,会通股份、乐鑫科技在本周披露了最新回购进展。
会通股份表示,目前累计回购股份约8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516%,回购均价为9.31元,支付的资金总额约7921万元;乐鑫科技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4.9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55%,回购均价为91.09元,支付的资金总额为4096.15万元。
据星矿数据和《科创板日报》统计,2022年以来,共有74家科创板上市公司发布了77份回购方案,远超2021年全年的14家,拟回购金额上限合计超70亿元。
截至10月21日,瑞松科技、伟思医疗、翔宇医疗、力源科技、普冉股份等10家公司处于预案阶段,盟升电子、美迪凯、奇安信等25家公司完成了回购,还有天臣医疗、富淼科技、八亿时空、正帆科技等42家公司仍处在实施中。
2022年拟回购金额过亿的科创板公司
其中,奇安信-U、九联科技、康希诺、热景生物、威胜信息的拟回购金额最高,回购规模在1.5亿元至3亿元之间;金博股份、光云科技、圣湘生物三家科创板上市公司在年内发布了两次股份回购方案。
▍7家公司耗资过亿回购
10月以来,奥泰生物、当虹科技、中望软件、光云科技、开普云5家公司宣布回购实施完成。其中,当虹科技耗资近5000万元回购公司股份131.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379%,回购均价为37.98元/股。
当虹科技相关负责人对《科创板日报》记者表示,回购股份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这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此举有助于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把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从回购的实施进展来看,南亚新材是回购金额最高的公司,已耗资约1.8亿元回购自身股票。
除南亚新材外,奇安信、圣湘生物、奥泰生物、芯朋微、之江生物、道通科技这6家公司的回购金额也超过亿元。金博股份、热景生物、凯赛生物、艾为电子、正帆科技的回购金额则达到8000万元以上。
《科创板日报》注意到,除了回购外,自10月以来,莱尔科技、统联精密、理工导航、唯捷创芯公告了股东增持信息。
10月20日晚,唯捷创芯披露增持计划,实际控制人荣秀丽和孙亦军计划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不超过1200万元。
对于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唯捷创芯表示,荣秀丽、孙亦军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并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稳定市场预期,增强投资者信心。
据星矿数据和《科创板日报》整理,2022年以来,共有39家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重要股东披露了增持计划。其中有27家实施完成,累计增持超过1700万股。
2022年以来完成增持的科创板上市公司
▍回购新规提振市场信心
10月14日,证监会就《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部分条款修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支持鼓励上市公司依法实施股份回购、董监高依法增持股份,积极维护公司投资价值和中小股东权益,更好顺应市场实际和公司需求。
对于回购新规的条件变化,中金公司分析,主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优化回购条件,调整股价波动限制要求。将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回购触发条件之一,由“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30%”调整为“跌幅累计达到 25%”;
第二,放宽回购实施条件,缩短新上市公司可回购时间限制。将新上市公司回购实施条件,由“上市满一年”调整为“上市满六个月”;
第三,明确回购与再融资交叉时的限制区间。明确仅在再融资取得核准或者注册并启动发行至新增股份完成登记前,不得实施回购;
第四,优化禁止回购“窗口期”的规定,较此前有所缩短。新规拟将季度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的窗口期由“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调整为“公告前五个交易日内”。
有金融行业研究员对《科创板日报》记者表示,此次规则的修订,对股份回购、董监高增持的条件进一步放宽,并优化了窗口期安排,可以促进上市公司回购更加便利、更加规范,同时减少一些回购限制,有利于引导更多上市公司运用回购、增持等市场化工具维护公司合理价值。